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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器械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DZHA-公开- 招标人: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公告
受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单位的医院药品、器械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药品、器械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ZHA-公开-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预算
1、院内配送服务费:
序号 项目 单位 价格(元)
1 普通药品(针水剂) 元/次/点 8
2 普通药品(其他剂型) 元/次/点 6
3 肽类药品 元/次/点 10
4 特殊药品 元/次/点 15
5 冷链药品 元/次/点 15
6 药材饮片 元/次/点 7
7 其他药品 元/次/点 5
8 器械药品 元/次/点 10
2、仓储管理服务费(含装卸、搬运、码放、堆集、整理等)
序号 项目 单位 价格(元)
1 普通药品(针水剂) 元/件/月 40
2 普通药品(其他剂型) 元/件/月 38
3 肽类药品 元/件/月 50
4 特殊药品 元/件/月 60
5 冷链药品 元/件/月 60
6 药材饮片 元/件/月 38
7 其他药品 元/件/月 36
8 器械化试 元/件/月 38
3、其他服务费:
序号 项目 单位 价格(万元)
1 垃圾清运 月 8
2 保洁费 月 8
(二)、服务期:壹年;
(三)、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凭招标人签字确认的结算明细,由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招标人在每月考核结束后10工作日内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详见示范格式三)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自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针对本项目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无需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详见示范格式四)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详见示范格式四)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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