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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心中的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应

发布时间:2023/3/20 17:18:33   
                            

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投票活动开始啦!以下参评案例是从各地推荐的案例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快快呼唤小伙伴儿们参与投票吧!

投票时间:投票3月23日23:55截止。

投票方法:多选,最多选择10个案例。

投票规则:每人只能投一次。

除投票外,本次活动特设专家评审组参与,综合投票结果与专家投票意见,最终选出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共10件。

发布方式:获选典型案例将作为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进行发布。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处理“能够与电脑连接的电话机或移动电话机”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王某某是名称为“能够与电脑连接的电话机或移动电话机”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专利号为ZL.5。涉案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请求人称,被请求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业务上所使用的技术方案落入其发明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侵犯其专利权,于年7月6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后因有无效宣告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对涉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并且该无效宣告请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年9月7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止对该案件的审理。年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对涉案专利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年12月,被请求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对本案恢复审理。王某某主张,涉案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后,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该无效决定尚未生效,不应当恢复审理。

考虑到行政裁决程序的效率性,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涉案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请求人王某某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裁决请求缺乏权利基础,其请求依法应当予以驳回。若涉案专利权依法恢复权利,则请求人王某某可以重新提起行政裁决请求。年11月1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行政裁决:驳回请求人王某某的行政裁决请求,撤销此案。王某某就该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年5月、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驳回请求人王某某的诉讼请求,维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裁决。

2.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智能清洁设备用水箱及智能清洁设备”系列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名称为“智能清洁设备用水箱及智能清洁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专利号为ZL.9。涉案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年5月17日,请求人就涉案专利与被请求人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系列处理请求。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后,于年7月26日进行了口头审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于年9月14日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推动当事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年10月22日对该行政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

3.河北省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处理“含氮芳环衍生物应用”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卫材RD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为“含氮芳环衍生物”的发明专利申请于年4月4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8。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9保护的是具体化合物仑伐替尼(也称乐伐替尼)。被请求人未经请求人许可,在其网站上发布广告并展出了侵犯涉案专利的甲磺酸仑伐替尼。

被请求人认为,其开发甲磺酸仑伐替尼,拟在国内进行仿制药注册申报,是为了提供行政审批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从未对外销售过该产品,也无意对该原料药进行销售。原网站内容表述不够清晰,现已删除相关信息。

经审理,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9保护的具体化合物是仑伐替尼,涉案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9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官方网站明确展示了涉案产品“甲磺酸仑伐替尼”的中英文名称、化学名称、结构式、分子式、上市剂型、规格、服用方法,以及在该网站站内检索“甲磺酸仑伐替尼”展示的中英文名、分子式、溶解性及熔点等,其中中英文名称、化学名称、结构式均与涉案专利公告文本内容一致。并且该网站展示“优势原料药盐酸左旋沙丁胺醇、甲磺酸仑伐替尼”以及“我公司已成功开发出原料药:盐酸左旋沙丁胺醇、甲磺酸仑伐替尼,可批量供应、接受审计,有意来询”,被请求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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