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制药设备 >> 制药设备前景 >> 自查清单药品技术转移工艺验证和清洁验证
以下问题是否是您日常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是否心中已有答案?如果是一套试卷,您能答多少分?
1.技术转移中控检测项目是否可以没有合格标准?
2.在文件系统必须建立转移程序吗?现场核查时,要查转移清单吗?
3.药品GMP指南中,转移关闭阶段与转移评估阶段的转移标准有什么关系?
4.技术转移工艺生产前是否先要完成分析方法转移验证?
5.工艺验证批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上市销售吧,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应该可以上市销售吧?
6.原料药工艺验证时的取样计划通常应该如何考虑?
7.生物制品可以不用按日治疗量或是10ppm来计算残留量吗?直接按水的标准定吗?
8.中药清洁验证TOC方法验证时,取样回收率怎么做呀?
9.一般区设备清洁验证时,微生物没有合格标准要求,那么设备清洁后存放期限如何验证?
10.用效价来定含量的药物,没有液相方法,能否直接用TOC方法来进行清洁验证?
11.如果清洁验证的周期是3年,那么每年需要做一次清洁确认吗?如果做,是按照清洁验证的方法做一批即可吗?
12.另外,到三年周期的时候,是生产哪个品种(假设所有品种的溶解性等都相同)就用哪个品种做吗?如果只是生产一批,那还做吗?
13.残留限度,必须取1/,PDE,10ppm的最小值吗,是否可只用PDE?
14.如果无法获得PDE,是否可采用TTC数值,如吸入剂使用0.15ug天?
15.如治疗,药理作用一致的产品组之间,需要考虑相互之间的残留限度吗?
16.中药口服固体制剂,想从原来规定3批一清场(约7天)变为10天一清场,需做哪些工作?如车间生产班次不固定,有时两班有时三班,两班生产时,10天可生产5批,三班生产时,10天可生产7批,若规定为10天一清场,结果就出现有时5批一清场,有时7批一清场,可否被接受?如可接受清洁验证具体应如何做?
17.设备清洁验证,如某固体口服制剂混合设备,最难清洁部位有两个,从两个部位各取50cm2,合并后进行检测,报告一个活性成份残留量结果,这样可以吗?还是应从两个部位各取cm2,分别进行检测报告两个结果?如果是后者,最难清洁部位无法擦拭够cm2,怎么解决?
18.如果活性成分是放射性核素,一定时间后就会衰变完,清洁验证时是要做核素的残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