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制药设备 >> 制药设备资源 >> 招标采购04月06日制药企业最新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得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物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限公司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7.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应满足1-7全部资格条件,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年04月02日至年04月16日
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邮件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年04月23日09时30分